乙烯-醋酸乙烯工聚物(EVA)拖鞋和涼鞋測試項目
一、適用范圍:適用于鞋底主體材料為EVA,加入適量發泡劑、交聯劑,經注射、模壓、沖壓、組裝工藝制成的各類拖、涼鞋。
二、拖鞋和涼鞋物理機械性能測試項目:
1.拉伸強度測定
1.1推薦向科機型:XK-8012單柱拉力強度試驗機
1.2依據標準:GB/T1040.2
1.3試驗條件
1.3.1IA型試樣:直接模塑的多用途試樣
1.3.2試樣數量:數量至少5個
1.3.3精度:±1.5um
1.3.4試驗速度:(100±20)mm/min
1.4物理機械性能試驗指標要求
鞋底拉伸強度≥1.2mpa
2.粘合強度測定
2.1推薦向科機型:XK-8016電腦式單柱拉力強度試驗機
2.2依據標準GB/T532
2.3試驗要求
2.3.1試驗機:采用電動并裝有合適的測力機,采用非慣性測力計(如電子型或光學型的)在試驗過程中,移動夾持器應保持基本恒速移動并配備有自動。
2.3.2試樣寬度:25mm±0.5mm并有足夠的長度,能夠使測量過程中的分離長度至少100mm,兩粘合層的較小厚度至少使強度低的層在不破壞的情況下能傳遞剝離所需的力。
2.3.3試樣數量:至少3個試樣
2.3.4試樣調節時間:至少3h
2.3.5試驗速度:50mm/min±5mm/min
2.4物理機械性能試驗指標要求
粘合強度(膠粘劑粘接拖、涼鞋)≥12N/cm
3.幫帶拔出力測定
3.1幫帶拔出力試驗方法分為A法和B法兩種試驗方法:
A法適用于以冷粘工藝制造的拖、涼鞋的幫帶拔出力試驗。
B法適用于以組裝工藝制造的拖、涼鞋的幫帶拔出力試驗。
3.2推薦向科機型:XK-8013經濟型拉力強度試驗機
3.3依據標準HG/T2877
3.4試驗要求
3.4.1試樣數量:1雙
3.4.2試樣調節溫度:23℃±2℃的環境條件在至少調節1h
3.4.3力值范圍:0~1000N,較小分辨之不大于1N
3.4.4試驗速度:100mm/min±5mm/min
3.5試驗方法
A法試驗:用拉力試驗機上下夾具分別固定剪開的整鞋兩側相對應的幫帶和鞋底,如果鞋底太厚或其它原因夾持不住,則用上下夾具分別固定剪開的整鞋兩側相對應的幫帶。
B法試驗:用拉力試驗機夾具固定幫帶,用拉力試驗機下夾具固定鞋底。
3.6物理機械性能試驗指標要求
鞋幫拔出力≥80N
4.耐曲折性能測定
4.1推薦向科機型:XK-3012國際整鞋耐折試驗機
4.2依據標準GB/T3903.1
4.3試驗要求
4.3.1試樣:每組試樣不少于一雙整鞋或鞋底,且試樣膠水粘合完成的時間至少24h。
4.3.2耐折試驗機屈撓角度:(50±1)°(特殊要求可在0°~55°之間選擇)。
4.3.3耐折試驗機屈撓頻率:(230±10)次/min(特殊要求可在100次/min~300次/min范圍選擇)。
4.3.4試驗溫度:(23±2)°。
4.3.5試驗方式:無割口屈撓,次數4萬次。
4.4物理機械性能試驗指標要求
耐曲折行能(不適合厚底超過2cm):不斷,無裂紋
5.耐黃變等級測定
5.1推薦向科機型:XK-3020-B耐變黃試驗機
5.2依據標準HG/3689
5.3試驗要求
5.3.1試樣形狀規格:每組裁取尺寸不小于30mm×10mm的試樣2片,一片用于試驗箱進行耐黃變試驗,一片置于箱外進行試驗結果評定。
5.3.2試樣數量:根據檢測項目次數確定,每項每次檢測的試樣不少于3組。
5.3.3試樣表面與燈管底表面平行:距離為250mm±2mm。
5.3.4試驗箱:安裝紫外線燈管,試驗箱內溫度為室溫。
5.3.5光源:選用15W紫外線燈管2支,波長為280nm~400nm。燈管每使用500h后應更換。
5.3.6光源箱中光源:采用D65光源
5.3.7測試時間:3h
5.4物理機械性能試驗指標要求
耐變黃等級≥3級
6.硬度測定
6.1推薦向科機型:LX-D邵氏硬度計
6.2依據標準GB/T3903.4
6.3試驗要求
6.3.1邵氏硬度計分為A型、D型、C型
A型硬度計適用于橡膠或軟的塑料材料
D型適用于硬質的塑膠材料
C型適用于微孔或發泡材料
6.3.2使用A型硬度計測量值超出90度時,應適用D型硬度計;使用D型硬度計測量值低于20度時,應使用A型硬度計,當A型硬度計示值低于10度時是不準確的,該測量結果不能用。
6.3.3邵氏A型、D型、C型硬度計可以手持直接使用,也可以安裝在支架上使用每組試樣不少于一雙整鞋或鞋底(鞋跟)硫化鞋至少硫化16h后進行試驗。
6.3.4試驗環境溫度:(23±2)℃
6.4物理機械性能試驗指標要求
硬度(邵爾W)
單層底35°~50°
復合底內底30°~50°
復合底外底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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