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鞋、運動鞋外底不留痕試驗方法
一、適用范圍:適用于各類膠鞋、運動鞋外底不留痕跡的試驗
二、原理:膠鞋、運動鞋在穿用的過程中,在壓力和摩擦力的作用下,膠鞋,運動鞋外底和地面產生滑移,導致帶顏色的膠鞋、運動鞋鞋底物質轉移在運動場地上,并留下痕跡。本試驗方法是將試樣置于規定的白色或黑色PU標準板表面上,以規定的壓力、次數、行程和頻率進行往復式的試驗。在達到試驗規定的試驗次數后,在標準板上觀察是否留有試樣的痕跡,并用沾色用灰色樣卡進行比對并評估其留痕程度
三、依據標準:GB/T24129
四、試驗要求:
1.試驗機臺推薦向科機型:XK-3091外底不留痕試驗機
a)水平金屬平臺
b)固定夾將標準面板固定在平臺上
c)使水平金屬平臺能水平移動(100±2)mm的行程裝置
2.試驗柱及試驗頭
試驗柱和試驗頭總質量(300±5)g,試驗柱和試驗頭要求如下:
a)試驗柱上裝負荷加載裝置,下裝試驗頭,可上下自由活動
b)試驗頭用于夾持試樣,試樣槽為圓柱形直徑為11.4mm,槽深(4.0±0.2)mm
c)調節試驗頭的裝置,使試樣表面與試驗平臺上的標準板接觸,并保持平行。
d)砝碼(600±5)g.加載后使試樣與PU標準板保持水平接觸
e)調節裝置,調節試驗柱,使試驗頭上試樣與PU標準板保持水平接觸
3.驅動試驗往復運動裝置
3.1試驗臺前后往復運動行程(100.0±2.0)mm,頻率(40±2)次/min(往返記作一次)
4.可預置計數的計數裝置
標準板為白色或黑色PU板,其尺寸為(175±5)mm×(70±5)mm,靜態摩擦系數為0.6±0.02,硬度為(邵氏A)(80±2)度
5.試樣與環境調節
5.1從外底前掌取2個試樣,從外底的跖趾部位,距邊沿(12±1)mm處內外側各取一個試樣,再從外底鞋跟中央距后端(12±1)mm處裁取一個試樣。如厚度不夠可將試片粘在同類材料的基片上。
5.2每組試樣不應少于6個,試樣為圓柱形,其尺寸為直徑11.4mm,高度(6.0±0.2)mm
5.3環境調節:試驗前,將試樣放置在規定的條件下進行環境調節,時間至少6h
6.試驗方法
6.1白色試樣用黑色標準板,其他顏色試樣用白色標準板,
6.2將經過環境調節的試樣裝進試驗頭的凹槽內。
6.3在試驗柱上加載砝碼,使試驗頭的總質量為(900±10)g
6.4使試樣與摩擦平臺上標準板保持水平接觸
6.5啟動開關,摩擦次數為20次
6.6在達到規定摩擦次數后,停機,試驗結束。
注:向科檢測儀器有限公司專業生產鞋類檢測設備,如貴司有需要,請致電我司,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